條款
12月 05, 2023
本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指梵影媒體有限公司授權您於 網域之網站,使用財訊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或移動裝置平台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爰此,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1.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1.1. 您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1.2. 您,即於本平台經下列程序與 財訊 成功締約者(以下簡稱會員),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您的會員頁面。 1.3. 梵影媒體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雅琦 聯絡電話:0988526966 營業所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23號3F 統一編號:286922642.本服務內容 2.1.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2.1.1. 財訊提供本服務之網站 2.1.2. 財訊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2.1.3. 財訊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內容而定。 2.1.4. 財訊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及贈送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活動紀錄所載。3.設備規格 3.1. 為締造您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您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您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您明白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3.2. 您連結 財訊 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財訊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3.3. 若我們未事先告知如第 3.1 條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4.契約之成立生效 您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 財訊 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 財訊 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生效。5.法定代理人 5.1. 您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您若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 5.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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